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Cinco Principios de Coexistencia Pacífica
定义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中国外交部称,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在接见就西藏问题进行谈判的印度政府代表团时,首次完整地提出这五项原则。1954年4月29日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把它写入序言,同年6月28日和29日,中印、中缅两国总理分别发表联合声明,倡议将其作为国际关系的普遍准则。中国宪法序言载有五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