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文言是以古代汉语文本和规范为范式的书面语体。它应与白话及某一时期的各种口语区分;“书面语”并不意味着所有书面文本都是文言。分析时须关注文体、作者、时代及其与其他语体的关系。与拉丁语比较可以提出历史问题,但不能据此认定两种系统相同。
中文表达
本条采用文言作为古典范式书面语体的义项。拆分“文”和“言”,不能把它定义为一切“文字记录的语言”。文言与白话也不宜被固定为精英之雅与大众之俗的对立;同一文本可能结合不同资源和语体。
语境与比较
胡适在1917年的《文学改良刍议》中批评摹仿古人,并主张为写作选择其他范式。该文可用于研究文学权威的争论,不能据此认为此前语体立即消失。对拉美读者而言,辨认文献语体有助于选择适当的词典、译本和历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