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内阁总理指内阁首长。1912年临时约法使用国务总理一称,并将其与各部总长同列为国务员。讨论中的称谓与正式条文用语,应连同任命、副署及责任规则分别辨明,不能认为民国各时期都有权限不变的同一职位。
中文表达
内阁总理突出内阁首长,1912年临时约法使用的称谓则是国务总理。意义相近,并不意味着引用原文时可以任意替换官名。
语境与比较
第43条把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列为国务员,第45条要求部分总统行为经国务员副署。其责任在政治上如何运行,须结合任命、监督及内阁实践考察。
概念词条
Primer Ministro del Gabinete
1912年相关争论中有内阁总理与国务总理等称谓,不能虚构恒定官职。
内阁总理指内阁首长。1912年临时约法使用国务总理一称,并将其与各部总长同列为国务员。讨论中的称谓与正式条文用语,应连同任命、副署及责任规则分别辨明,不能认为民国各时期都有权限不变的同一职位。
内阁总理突出内阁首长,1912年临时约法使用的称谓则是国务总理。意义相近,并不意味着引用原文时可以任意替换官名。
第43条把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列为国务员,第45条要求部分总统行为经国务员副署。其责任在政治上如何运行,须结合任命、监督及内阁实践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