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人权”是所有人基于人的尊严而享有、不受歧视的权利主张和保障。国际框架包括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并强调普遍性、相互依存和不可分割性以及国家在宣言和条约中形成的义务。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是奠基性文件,但并未穷尽后续国际法和执行争议。中国官方文件、制度实践和学术讨论对发展、主权、稳定与集体权利有不同侧重,应把这些内容作为具体立场和争论,而不能写成单一“中国解释”与同质化“西方”的对立。
中文表达
“人权”对应derechos humanos,其中的“权”与权利有关,不能把这个字在其他语境中的权力或权威等含义全部叠加于此。
语境与比较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将尊严、平等、自由和权利联系起来。其中文文本便于比较表述,但该国际文件不属于某一国家传统。各国对优先事项和落实方式的立场应注明文件与日期,并与履行情况分别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