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具有军民两用能力的关键基础设施结合两个判断:对基本服务的重要性,以及可用于民事和军事活动的能力。二者须分别考察。技术能力不等于实际军事用途、战略意图或对设施的控制,这些判断需要具体证据。
中文表达
本词条中文是整体概念的说明性译法:军民明确两用的民事与军事范围,关键基础设施对应infraestructura crítica。2024年中国条例对两用物项规定货物、技术和服务范围,并不直接证明这一基础设施复合名称已成定型术语,也不自动完成设施分类。
语境与比较
研究中国参与的拉美设施,应查明功能、访问权限、合同及运营。欧洲关键基础设施分类与中国出口管制针对不同制度对象。投资者国籍不能代替具体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