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内阁是由政府首脑和各部部长组成的行政领导机构。1912年的制宪过程在总统制与责任内阁方案之间变化,《临时约法》使用“国务总理”和“国务员”,并规定副署责任;学界仍讨论这是否构成完整议会制,不能把整个民国时期概括为单一内阁制。
中文表达
内阁在这里按民国政府语境理解。相同名称可以对应不同制度安排,不能仅凭称谓确定阁员由谁任命、向谁负责。
语境与比较
1912年临时约法第43—45条规定国务员及副署。Chang的研究讨论总统制与议会制要素的结合;把条文与争论一起阅读,可避免仅凭一个机制就给整个制度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