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总体国家安全观zǒngtǐ guójiā ānquán guānenfoque integral de seguridad nacional国际关系首选形式有文献依据定义总体国家安全观由习近平于2014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统筹外部与内部、国土与国民、传统与非传统、发展与安全、自身与共同安全,最初列举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信息、生态、资源和核安全等领域。2015年《国家安全法》将其确立为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原则。其领域后来继续扩展,不能把最初十一项当作永久封闭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