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南南合作nánnán hézuòcooperación Sur-Sur国际关系首选形式有文献依据定义“南南合作”指发展中国家之间分享知识、资源和经验的合作。1955年万隆会议上,与会国家同意相互提供技术援助。1978年联合国会议通过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把这种合作视为实现国家和集体自力更生的手段,并要求以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为基础。40年后,2019年联合国第二次南南合作高级别会议的布宜诺斯艾利斯成果文件称南南合作是南方国家人民和国家之间团结的体现,以主权、平等、不附加条件、不干涉内政和互利等原则为指导,是对南北合作的补充。